采购动态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安检服务项目 公告

2024-12-06

公告发布及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617办公室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告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安检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安检服务单位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仅限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617安保部

递交材料清单:根据公告中安检工作内容及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执照、安检服务资质证明、可提供人员及设备数量的证明、遵守场馆安检工作要求的承诺书、以往主要业绩等。以上材料涉及材料原件及复印机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概况

(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基本情况。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共同决定合作共建的大型会展综合体项目,总投资约160亿元,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展馆总建筑面积超150万平方米,集展览、会议、活动、商业、办公、酒店等多种业态为一体,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会展综合体。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每年举办各类展览活动超过场,展览活动面积超过700万平方米,年客流超过700万人次。

(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情况。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由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自谋划、亲自提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是党中央着眼于推动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是中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要举措,是中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务实行动。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由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承办。进博会按照“越办越好”总要求,展会质量持续提高,战略作用日益突显,国际影响更加广泛,推动中国与世界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已经成为新发展格局的示范窗口、高水平开放的推进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多边主义的重大舞台,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四大平台功能突显,国际公共产品作用越来越大,赢得了海内外广泛赞誉。

(三)场馆展会及安检点位情况。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作为大型会展综合体,每年举办各类展会、活动近百场,年客流超过750万人次。为进一步开放展馆安检服务市场,扩大展会安检服务可选择性,展馆现公开邀请有资质、有服务经验的安检服务单位参与展会、活动安检服务,具体针对2025年2月份起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相关单位按照场馆要求完成相关备案并签署场地使用合同后即具有展馆安检服务资质,场馆将提供必要的设备实施存放区域以及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用房物业及水电气等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同时,展会、活动安检服务由主办方选择备案的安检服务商协商,收费单价不得超过场馆规定的限价标准。提供服务的安检服务单位应按照单次展会、活动租赁的安检设备费用,向场馆支付一定比例的场地使用费,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常设安检出入口分为主要安检点、次要安检点和辅助安检点,主要安检点包括但不限于西厅8米及0米、北厅、东厅0米、南厅0米五处,次要安检点为中心通道、卸货区通道等位置,辅助安检点为会议中心、地下停车库、办公楼、洲际酒店8米层等。安检服务商需向场馆及展会活动主办方提供安检区设置、人员安检疏导、安检区域秩序管控、防暴器材配置、危险品查处等工作,并根据公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场馆搜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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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检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 向业场馆方或场馆方客户提供安检服务,并能够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必须自行提供满足超大型展会活动(安检人数25万)要求的安检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且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质、业务技能熟练、长期在岗。

1.3未经场馆方许可,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1.4必须能熟练使用业主方场地内所有安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太赫兹设备),并自行承担维护保养成本。

2.项目服务期及费用要求:

2.1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本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2.2合同期内,必须承诺安检服务费用标准不得超过场馆方设定的指导价格,详见附件1。

2.3场馆方自办的展会或因业务需要而增加的安检设备,应免费提供安检设备、安检辅助设备及其他设施的租赁服务。展馆方自办展会、会议、活动等所需的安检人员费用正常收取。

2.4对于场馆方股东筹办的展会、会议、活动等,应给予安检设备总费用(不含安检工作人员、搜爆犬)一定折扣的优惠,优惠力度不低于40%。

2.5安检服务单位应向场馆方提交在国家会展中心红线范围内提供安检服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复印件作为场地使用费结算的依据。相关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

2.6安检服务商以“安检服务场地费确认单”(详见附件2)的形式报场馆方确认无异议后,每半年为一个周期支付相关费用。

2.7针对太赫兹安检设备如因进博会等原因需要临时移位的,安检服务商应积极按照场馆方要求进行免费移位和复位。

3.安检服务商安全责任要求:

3.1派驻的所有人员、财产等安全,由安检服务商自行承担。在其管理范围内(安检区及安检排队区)的所有安全生产必须严格监管,发生因监管不力而出现的人员疏散、治安等安全责任事故,一并由参选人承担。

3.2安检工作中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纠纷或造成的一切损失,经公安机关认定确为安检服务商全部或部分责任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赔偿由此给场馆方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4.安检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4.1凡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4.2人员录用符合入职政审的相关规定,无不良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4.3整个员工队伍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且配置人员业务熟练;

4.4身体健康,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责任心强;

4.5有完备的培训机制来保证员工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6现场管理服务人员应佩带服务牌证、仪表整洁、操作规范、用语文明,统一着装;

4.7预检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具备保安员从业资格证或具备1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视力正常,身高170cm以上;受过专业培训,应有处理秩序维护日常工作能力和文字记录能力;

4.8安检人员要求:限女性,35周岁以下,具备安检上岗资格证或具备安检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视力正常,身高160cm以上;受过专业培训,应有处理秩序维护日常工作能力和文字记录能力。

5.展会布展、开展期管理要求:

由于展馆综合体的特殊性,展会布展为运营管理的重点管理阶段,

5.1布展阶段的安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不同展会、活动、会议主办方需求,结合公安部门要求,负责落实布展、开展期整体安检服务方案(含安检通道设置、设备配置调试、蓄人区设置、标识牌设置等),报场馆方审核;

协助场馆安保部门做好整体安检围闭衔接工作;

提前对员工进行展会、活动、会议的证件查验识别的培训,提前熟悉各类证件进场时间;

落实岗位人员配置方案、大客流应对方案等各项保障方案。

5.2开展阶段的安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实施开展期现场安检管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启安检通道;

配合主办方对进入人员进行证件查验,疏导客流,对进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发布每小时安检人流信息,重特大展会按照场馆方要求发布各区域实时安检人流信息;

按照时间节点停止安检,并及时撤离相应安检设备。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安检服务项目.docx